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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广水市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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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对调整我市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涵养水源,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广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鄂发改农经[2018]114号《关于下达湖北省2018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和《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要求,我们编制完成了《广水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并经发改部门正式批复,决定从2018年5月开始实施。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广水市境内分三大区域实施。即:
  种养结合区:主要涉及牛羊生产集中区的部分镇、办村组。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实施人工种草,消纳畜禽养殖废弃物,实行草畜配套,以刈割草地,舍饲圈养为重点,适度划区轮牧和放牧,壮大畜禽养殖规模,形成牛羊优势特色区。
  水源涵养区:主要涉及北三镇的黑洞湾、花山、许家冲、飞沙河水库周边的部分村组。以建设生态草地,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环境为重点。
  生态脆弱区:主要涉及应山河、广水河流域和徐家河、先觉庙库区部分镇办的村组。以退耕还草,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为重点。
  二、项目监督单位:广水市畜牧兽医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广水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51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实施人工种草5100亩。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510万元。工作经费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1.836万元。省财政三年共计补助4.59万元,申请本市财政解决33.574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2020年
  七、项目申报办法:
  按照“谁退耕、谁还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镇办为单位相对集中,限定在25度以上集中连片,以亩为单位不低于50亩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鼓励意愿强烈的专业养殖大户通过转包、转让、租赁、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符合条件坡耕地优先实施。鼓励积极性高的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不同形式流转符合条件的100亩以上的退耕地优先实施。鼓励个人兴办家庭牧场,实行多种经营优先实施;
  由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汇总后上报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实施单位、镇办国土资源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进行地块面积的勘察和复核,绘制小班图,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定,由项目实施单位与退耕还草户签订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合同。
  八、项目进度安排:
  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完成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批复。
  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30日市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市畜牧兽医局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在政府网上发布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内容公告。
  2018年5月1日-2018年7月1日完成项目申报和地块确定。
  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17日完成种草地清理、整地和牧草种子发放登记工作。
  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8日完成5100亩播种任务。
  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31日完成部分草地的补播工作及5100亩草地的维护管理。
  2019年1月8日-2019年4月10日畜牧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在村级政务和网上公示15天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第一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2019年4月11日-2020年12月。完成5100草地的补播草地的维护管理、监测考核、档案整理、兑现第三年补助经费。迎接省级复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九、补助标准:
  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分两次下达,第一年验收后补助600元(含草种费150元,草种由政府集中采购),第三年验收后补助400元。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十、项目管理: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村为基础、农户自建。采取法人负责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


  特此公告。


广水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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