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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土资告字[2015]19号
  • 发布日期: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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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4—14A、14B、14C、2015—12、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2014—14A

城郊乡

城南村

5783.2

商业

住宅

≤2.3

≤27.5%

≥5.6%

40

70

420

420

5

2014—14B

城郊乡

城南村

6856.6

商服

(物流)

≤1.7

≤28%

≥6%

40

200

525

10

2014—14C

城郊乡

城南村

42275.7

商服

(物流)

≥1.0

≥50.5%

≤11.6%

40

400

822

10

2015—12

城郊乡

富康社区

7862.0

商服

(液化气)

≤0.3

≤25.1%

≥8%

40

70

142

2

2015—21

应办北正

街余店路口

876.8

商业

住宅

≤2.84

≤86.1%

——

40

70

369

369

5

二、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的申请人(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2月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2月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12:00时,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8:00时至2015年12月9日10:00时;

揭牌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9日10:00时在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揭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21号地块竞得人除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外,还需就地无偿还建拆迁户房屋面积1319.5平方米,其中:一层门面房582平方米,二层以上住房737.5平方米,还建房屋的质量、装修标准与销售的商品房标准一致。具体还建事项由竞得人与拆迁户(冯春花)签订协议约定。

(三)本次出让地块2014—14A、14B、14C设有底价,其余两地块不设底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山三环路652号        联 系 人:张仁财  王文武 

联系电话:张仁财13997854466

              王文武13997854468

 

 广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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