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湖北省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土资告字[2013]18号
  • 发布日期:2013-12-09
  • 浏览次数:
  • 字体:[ ]

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26、34、42号,2013XZ16、17、18、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2013—26

武胜关镇

新岗村

66672.0

商业

住宅

≤1.8

≤31%

≥27%

40

70

800

1500

20

——

2013—34

广办芦

兴社区

57503.0

商业

≤1.0

≤35%

≥25%

40

3000

4300

20

——

2013—42

应办南

关社区

8994.6

商业

住宅

≤2.2

≤24%

≥28%

40

70

100

100

5

竞得人需无偿还建房屋9123.89㎡,其中商业面积1806.75㎡

2013XZ16

马坪镇

新镇区

18555.0

商业

住宅

≤1.47

≤0.37

——

40

70

1500

1530

20

——

2013XZ17

马坪镇

新镇区

3677.7

商业

住宅

≤2.87

≤0.58

——

40

70

300

303

10

——

2013XZ18

马坪镇

新镇区

13682.0

商业

住宅

≤1.47

≤0.38

——

40

70

1000

1130

20

——

2013XZ22

余店镇

双园路

20980.0

商业

住宅

≤2.0

≤30.9%

≥30%

40

70

1200

1200

20

——

二、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的申请人(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2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27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12:00时,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8:00时至2013年12月31日10:00时;

揭牌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31日10:00时在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揭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除2013—26、42、2013XZ22号地块设有底价外,其余地块均以预申请的方式出让不设有底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山三环路652号        联 系 人:赖峰 

联系电话:0722-6298500

 广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9日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